负责办理除《刑法》第三、四、五章外的案件的审查逮捕、审查起诉、出庭支持公诉、抗诉,开展相关立案监督、侦查监督、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;负责由本院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,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;负责受理控告和申诉案件,承办相关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,负责12309检察服务中心工作。
办公电话:0429-7712011
主 任:姜爱军
副主任:郭原池
员额检察官:郑艳艳
检察官助理:高嘉俊、孟 莹、周 峰、刘 帆
书记员:刘 欣、于 涵
负责办理除《刑法》第三、四、五章外的案件的审查逮捕、审查起诉、出庭支持公诉、抗诉,开展相关立案监督、侦查监督、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;负责由本院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,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;负责受理控告和申诉案件,承办相关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,负责12309检察服务中心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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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 任:姜爱军
副主任:郭原池
员额检察官:郑艳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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书记员:刘 欣、于 涵